为规范网络文化内容管理,确保平台内容合法合规,根据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《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》等法规要求,制定本自审制度。
公司设立专职内容审核部门,配备不少于3名审核人员。审核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,实行24小时轮班审核机制。
平台所有上架的视频节目、有声读物、音乐作品、直播内容、用户评论等均在审核范围之内。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内容不得上线发布。
内容审核严格遵循"先审后发"原则,重点审查以下方面:是否含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内容;是否危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;是否含有淫秽色情、暴力恐怖信息;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;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实行"机器初审+人工复审"双审核机制。机器审核对内容进行自动筛查标注,人工审核员对标注内容进行复核判定。重大、敏感内容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。
所有审核记录须完整保存,包括审核时间、审核人员、审核结果、处理措施等信息,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。